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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再利用提质升级改建项目
验收第三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厅《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再利用提质升级改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再利用提质升级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北二路以南,东四路以西(中心坐标E118.505057°;N37.690375°)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请点击查看:国安化工验收报告第三次公示版(1) - 副本
2023年3月
下一个:
环境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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